改变注册(住所)地址或经营地址; (1)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2)《发票缴销登记表》(一式二份)(若经营地迁移到市内其他行政区的需提供)。 (3)进出口业务的纳税人需提供经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通知书》。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税费,依法予以退还的一种政策。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增加出口收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出口退税政策是世界上许多国都采用的贸易促进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