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需要做的工作 (1)应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合法规范用工,承担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 (2)为了确保劳务派遣业务的正常进行,应规范及完善各项劳务人员管理制度,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及相适应的技能培训。 (3)实施劳务派遣后,用人单位可将工作的放在如何调动劳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方面,采取合理的奖励处罚机制给用人单位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制定奖励和处罚标准,对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和处罚
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凭证、红本等 3、公司章程 3、报告 4、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5、拟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材料 1、办理劳务派的申请公司可自行前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机关大厅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两份(若被查出填写资料虚假或隐瞒实情的情况发生,将会被依法处罚)。 2、申请公司还需准备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正在筹建的新公司可将由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一份。 3、为申请公司的注册资金属于实资,因此申请公司需提交由机构出具的报告(已经营劳务派遣相关业务的公司出具经营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为确保申请公司的经营场所符合地方政策的规定,申请公司需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是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5、申请公司需要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日期。若是授权代办,还需要提交授权书,授权书上有公司董事会、股权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6、为保障申请公司拥有合法合规的相关制度管理,因此申请公司需提交公司章程和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文本。 7、申请公司还需拟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样书和与劳务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样书。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涉及各行各业中,经营范围较广,一些发达地区的企业为降低经营成本大量使用劳务工,很容易损害劳务工的自身利益,因此为保护劳务工的自身利益以及监管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趋向,要求劳务派遣公司需依法向许可机构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后才可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