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清理乱帐所需的资料: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财务制度及其他相关资料。 1、会计基础工作检查:主要检查会计凭证的会计科目应用是否正确、会计账簿的登记是否合规、会计凭证的原始单据是否充分等; 2、清查资金:主要是盘点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并出具现金及银行存款盘点表。方案; 3、清理往来款项:主要是清查应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余额。并编制应收、应付款明细账; 4、清理固定资产:主要是清点实有固定资产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5、清理库存商品:主要是盘点库存商品实物,结合账面余额进行会计技术性调整; 6、清查营业收入:主要是逐年逐月核实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的各项数据并据此清查有无欠缴税款。